SBIR, 創新應用, 創新技術, 創新研發, 經濟部技術處
|
31 10 月, 2019 |
政府補助
SBIR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補助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補助金額
500-1000萬(最多1000萬)
頁數限制
20頁
申請時間
隨送隨審
補助比例
企業負擔50%、政府負擔50%

計畫目標
SBIR計畫就是「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它是經濟部為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的研發,期望能以此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加速提升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
申請資格
-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 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人者。
申請須知
- 參與計畫之研發人員須為公司正式員工
- 申請者所提供及填報之各項資料、事實相符,絕不可侵害他人專利權
- 簽約計畫如經查證已獲政府其他補助者,除解除契約並退回全部補助款外 , 並自解約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之補助。
計畫範疇
「創新技術」係指與技術相關之「創新應用」或「創新研發」
計畫準備附件
- 最近一期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二份
- 公司無欠稅證明二份(至國稅局申請,當場可領)
- 公司勞保清單二份,委外廠商正式合約書或合作意向書一式五份
- http://www.sbir.org.tw/SBIR/Web/Download_apply.aspx,公司五人以下聲明書二份(勞保投保滿五人以上,本份不需要下載)
- 自我檢查表一份下載,http://www.sbir.org.tw/SBIR/Web/Download_apply.aspx
- 102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二份
- 103年度3-4月401表二份
- 公司近一期勞保清單二份(需顯示投保人員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