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D, 傳統產業, 產品研發, 產業轉型, 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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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 月, 2019 |
政府補助
CITD
補助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補助金額
最高200萬
補助比例
企業負擔50%、政府負擔50%
申請時間
每年1月份及6月份收件
頁數限制
25頁
計畫目標
我國傳統產業昔日核心競爭優勢,大量生產之代工模式及生產後之運籌能力,因中國大陸、東歐等新興國家投入國際市場,挾其勞資低廉和高成長之內需市場等因素而逐漸式微。為解決傳統產業所面臨之困境,鼓勵業者自主研發,以厚植我國傳統產業之創新研發能力、加速升級轉型及提升競爭力
申請資格
- 申請業者皆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 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技術服務業:商業登記項目應為自動化服務、電子化工程服務、智慧財產技術服務、設計服務、管理顧問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檢驗及認證服務、永續發展服務等類別。
申請須知
- 簽約計畫如經查證已獲政府其他補助者,除解除契約並退回全部補助款外 , 並自解約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之補助。
計畫範疇
提供傳統產業做技術及產品研發,協助傳統產業轉型
計畫準備附件
- 計畫申請表(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 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
- 切結書(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技術服務業則免)。
- 計畫書(不需膠裝)及計畫書電子檔1份。
- 如有技術移轉單位或延聘顧問者,應檢附契約或同意書。
- 申請業者自我檢查表。
-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與營業稅申報書影本五份,新
- 無欠稅證明文件五份。
- 公司近一期勞保清單五份。